2022年防范非法證券期貨宣傳月活動(防非宣傳案例四)
深圳查處貴金屬非法期貨交易案
【案情簡介】
劉某于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,通過深圳市C公司介紹,與B公司簽訂了在A貴金屬交易平臺進行現貨白銀投資的協議。劉某先后在A平臺虧損80余萬元之后,發(fā)現A、B、C涉嫌詐騙,遂向深圳市公安機關報案。深圳市公安機關對B、C公司進行了調查,并抓獲有關犯罪嫌疑人。經查,B公司為A平臺的會員單位,C公司為B公司的代理機構,C公司在QQ群尋找目標客戶,通過“一對一指導”、“盈利豐厚”等話術,蠱惑客戶到A平臺交易。上述公司涉嫌非法經營期貨業(yè)務,深圳市公安部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進行立案查處。目前,深圳法院已對C公司依法進行了判決并處罰款。
【風險警示】
目前,一些地方交易場所,打著石油、黃金、白銀等現貨交易的旗號,以高額回報等方式勸誘客戶以類期貨交易方式進行交易,有的還誘騙投資者頻繁買賣以賺取巨額手續(xù)費,有的甚至與投資者進行對賭交易,造成投資者損失。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,在進行投資交易之前,請務必清楚地了解有關交易規(guī)則、投資風險等,以防上當受騙,遭受損失。請自覺抵制高利誘惑,遠離非法期貨活動陷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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